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3-31 09:29:43

北京林业大学2014年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4月10日前报名

为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保障队伍旺盛的生命力,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4年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4年学生工作(含辅导员)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有关招聘事宜。
二、招聘时间
3月25日-4月10日。
三、岗位计划
管理岗(学生处)一名;辅导员岗位四名。具体详见学校招聘启事。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申报辅导员岗位的必须为中共党员;
2.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原则上在校期间担任过两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
4.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富有责任心;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7.委培生、定向生和已签约的毕业生不得申报。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通知:3月25日
在人事处、学生处网站上发布招聘通知,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2.资格审查:3月26日-3月31日
各设岗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各单位依据审查结果确定候选人,候选人比例严格控制在1:10。
3.候选人通知:4月1日
各设岗单位通知确定候选人参加学生口初试。
4.学生工作系统考核:4月3日-4月4日
(1)心理素质测试(3日):组织各设岗单位提交的候选人进行统一的心理素质测试,对其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对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时间15分钟。
(2)笔试(3日):学校组织各设岗单位提交的候选人进行统一的综合能力测试,时间180分钟;
(3)结构化面试(4日):笔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按照1:5的比例划取合格线,3日晚20点前通知完毕)参加结构化面试,每名候选人20分钟。
5.学校复试:
学校根据初试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复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3的原则(当申请应聘人员数少于岗位数3倍时,全部参加复试),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复试,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6.公布招聘结果:
学校在人事处、学生处网站对最终招聘结果进行公示。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处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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