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发表于 2014-3-24 09:01:31

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人员公告 3月27日前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批准,现将辽宁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度招聘人员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三、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1日—3月27日。(二)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319房间)。(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要求报名表中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持有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主要工作业绩,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四)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四、考试及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不需笔试的,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五、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六、公示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辽宁省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七、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86580003
附表

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应届在职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2研究生、硕士以上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应届
地震应急救援中心1研究生、硕士以上市政工程学及相关专业应届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1大学本科、学士地质学应届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1大学本科、学士勘察技术与工程应届
地震监测中心2大学本科、学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届
地震监测中心1大学本科、学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届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1大学本科、学士工商管理应届
地震仪器维修中心1大学本科、学士自动化应届
地震台站1大学本科、学士地球物理学应届
地震台站1大学本科、学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届
地震台站1大学本科、学士会计学应届
地震台站1大学本科、学士人力资源管理应届
地震台站1大学本科、学士英语应届
地震台站1大学本科、学士应用化学应届
地震台站1大学本科、学士地质学应届
地震台站1大专建筑管理应届
地震台站1大专工程测量应届
地震台站1大专计算机网络与维护在职
地震台站1大专计算机在职

附件:1.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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