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批准,现将辽宁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度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1日—3月27日。 (二)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 教育处319房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 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要求报名表中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持有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主要工作业绩,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四)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或 面试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不需笔试的,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参照《国家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辽宁省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580003
附表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应届 在职 |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 2 | 研究生、硕士以上 | 地质学、地球物理学 | 应届 | 地震应急救援中心 | 1 | 研究生、硕士以上 | 市政工程学及相关专业 | 应届 |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地质学 | 应届 |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勘察技术与工程 | 应届 | 地震监测中心 | 2 | 大学本科、学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应届 | 地震监测中心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应届 | 地震灾害防御中心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工商管理 | 应届 | 地震仪器维修中心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自动化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地球物理学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会计学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人力资源管理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英语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应用化学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学本科、学士 | 地质学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专 | 建筑管理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专 | 工程测量 | 应届 | 地震台站 | 1 | 大专 | 计算机网络与维护 | 在职 | 地震台站 | 1 | 大专 | 计算机 | 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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