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10 11:50:24

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根据队伍建设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一、单位简介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是财政核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8号,前身为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中心主要承担我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难)侨接待安置工作;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反映重大涉侨纠纷动态;协助开展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协助开展涉侨新闻、海外华文媒体的联络工作及提供稿件等;承担印支难民职业培训的联络和协调工作;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提供服务。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为适应中心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拟进行公开招聘。本次招聘共2人,均为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报名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3、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组织策划、人际沟通能力。4、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敬业、协作精神。尚未结束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四、招聘程序、办法(一)报名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或广东侨网(http://gocn.southcn.com)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外语水平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指定邮箱:terryczw@126.com;或用快递形式邮寄到指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8号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10105。咨询电话:020-87353738联系人:陈先生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7日至12月23日(二)资格审查中心人事部门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若通过资格审查者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3,发出笔试通知,并电话通知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三)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定于12月25日,笔试后,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12月30日。接到笔试、面试通知的应聘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带齐报名材料中的原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考评小组不低于5人(奇数),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最终得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全部笔试、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四)体检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六)公示与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都通过的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侨网(http://gocn.southcn.com)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五、相关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六、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二)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附件: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信息



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信息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招聘管理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