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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3: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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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蓝盾铁鹰 于 2012-1-1 13:11 编辑

申明:本帖内容均取自QZZN网站,只是方便喜欢警察的大家交流学习,不存在任何商业目的,版权归QZZN所有,任何违法行为后果自负,110BBS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帖】1、中国人民警察警衔介绍;2、历任公安部部长介绍  主楼
【第二帖】解放后各时期人民警察警服                          1楼
【第三帖】人民警察帽徽的变革                                      2楼
【第四帖】我国人民警察各时期大沿帽图片                  3、4楼
【第五帖】建国初期警察徽章及奖章图片                      5楼
【第六帖】99式警服相关配件图片                                  6楼
【第七帖】中国警用手枪的变迁                                      7楼
【第八帖】人民警察的远亲                                                8、9楼
【第九帖】清朝时期珍贵警察图片                                  10、11楼
【第十帖】民国时期警察图片                                            12、13、14、15楼
【第十一帖】解放前后警察图片                                        16楼
【第十二帖】64式手枪分解图文                                        17、18楼
【第十三帖】警察训练藏獒                                                19楼
【第十四帖】个人内网搜集公安精品论文                        20楼
【第十五帖】公安职级编码和警种代码                            21楼
【第十六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22楼
【第十七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23楼
【第十八帖】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修订)》      24楼
【第十九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25楼
【第二十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26楼
【第二十一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27楼
【第二十二帖】《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28楼
【第二十三帖】《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29楼
【第二十四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0楼
【第二十五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1楼
【第二十六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32楼
【第二十七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3楼
【背景音乐】“人民警察之歌”
【说明】22至33楼为人民警察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条例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3: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盾铁鹰 于 2012-1-1 13:15 编辑

【第一帖】1、中国人民警察警衔介绍;2、历任公安部部长介绍

警衔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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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9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三章 警衔的首次授予
第四章 警衔的晋级
第五章 警衔的保留、降级、取消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四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第五条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六条 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第三章 警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条 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
第十一条 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二条 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第十三条 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二)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三)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四)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第四章 警衔的晋级
第十四条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二)胜任本职工作;(三)联系群众,谦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十八条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第五章 警衔的保留、降级、取消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
人民警察调离警察工作岗位或者辞职、退职的,其警衔不予保留。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因不胜任现任职务被调任下级职务,其警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调整警衔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警衔降级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人民警察受警衔降级处分后,其警衔晋级的期限按照降级后的警衔等级重新计算。
人民警察警衔降级不适用于二级警员。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国家[]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的警衔工作适用本条例。
国家[]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司法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参照本条例规定。
公安部门、国家[]门和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中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不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四条 人民警察警衔标志的样式和佩带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历任公安部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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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历任部长
第一任部长罗瑞卿 1949年10月19日始任。
第二任部长谢富治 1959年9月-1972年3月任职。
李震在谢富治与华国锋之间任公安部长,中间有个空挡。 当时的副部长是于桑,施义之等人。
第三任部长华国锋 1975年1月-1977年2月兼任。
第四任部长赵苍壁 1977年3月-1983年4月任职。
第五任部长刘复之 1983年5月-1985年8月任职。
第六任部长阮崇武 1985年9月-1987年3月任职。
第七任部长王  芳 1987年4月-1990年11月任职。
第八任部长陶驷驹 1990年12月-1998年3月任职。
第九任部长贾春旺 1998年3月20日-2002年12月任职。

  1949年10月19日,罗瑞卿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委员会、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政法办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长。此后,中央军委公安部即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1月11日,政务院第五次政务委员会决定,罗瑞卿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从华国锋任职到现在二十七年了,再也没有过政治局委员兼公安部长的先例,周永康不仅是政治局委员兼,还是书记处书记兼。至于中央政法委书记原来也只是任建新以书记处书记兼任(彭真、乔石那几个先不谈),副书记当时是国务委员的罗干兼,然而十六届一中全会后政法委书记进了常委不说,政治局委员成了副书记,也是第一次啊。
  在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参加了会议并做了讲话,这在公安历史上也是并不多见的。

点评

左臂章貌似不对,提个意见 别介意,因为我也喜欢警察,而且即将成为其中的一员!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tn=baiduimagedetail&word=%BE%AF%B7%FE%B1%DB%D5%C2&in=24257&cl=2&lm=-1&pn=2&rn=1&di=7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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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3: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盾铁鹰 于 2012-1-1 13:20 编辑

【第二帖】解放后各时期人民警察警服

        中国警服历史沿革

        共和国的历史将会记住这一天。在世纪之交的2000年10月1日,中国公检法大换装,实现了历史性的变革。

        历史上的任何典章制度和服装的变化,无不从一个侧面记录著历史事件及发展过程的轨迹。公检法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业服装带著明显的时代烙印。

        警服的历史要比法官服和检察官服久远许多。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警服都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体现著一个国家的警察风貌。

        警察在中国的出现还是在本世纪初。1902年以后,清政府仿效东西方各国建立警察机构,但警察的服饰从形式到章程都没有统一规定。到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1908年全国才有了统一的警察服装。民国时期的警服也先后经历了11次比较大的变革。

        1928年,随著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的建立,最初的肃反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民警局、刑事侦探局,就成了人民公安的雏形。那时,公安人员与红军战士穿一样的服装。193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从延安边区保卫处、检查处等部门抽调部分干部战士,组建了延安市公安局管辖的延安市警察队。警察队员的著装区别于当时的干部、战士所著的灰布军装,著黑色警察制服,帽子的样式与八路军军帽相同,没有帽徽,领章是用铝合金特制的,正面铸有“边警”二字,意为“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有一个特殊的地区,也曾实行警衔制和统一著装,那就是在194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事管制的旅大地区。旅大市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按警衔著装,警衔分为警监、警正、警佐、警长、警士,警服是统一制式,夏装为绿黄色,冬装为青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百废待兴、政务繁杂的情况下,党和国家领导人却十分关心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新中国的第一代警服诞生了。这套警服也称之为“五O”式警服。第一代警服著装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同,其区别是胸章标有“人民公安部队”字样,臂章为盾形,上方横写黑色“公安”二字,下方缀军徽。其服装制式有干部、民警之分。

        此后,人民警察的服装又经历了“五五”式、“六五”式、“七一”式、“八三”式、“八九”式五次大的变革,其警服颜色经历了米黄色、墨绿色、藏青色、藏蓝色、橄榄绿色的变化﹔其警帽也经历了大盖帽、解放帽、大檐帽的变化﹔其帽徽、领花、领章、臂章也发生了变化。“八九”式服装的最大特点是实行了警衔制,分为警监、警督、警司、警员四等十二级。但大多数变化的警服都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制服颜色接近,款式也都以中山装为基点,特别注重上装四只口袋的形状。老式警服由于与军装在颜色、款式上相近,使军警难以区分,在我国举行的大型国际活动中,不少外国朋友把警察误认为是军人,在某种意义上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另外,在老警服的造型上由于以中山装为基调,放松量大,什么都可以往衣服里装,乃至出现了妇女怀孕都要找警服穿的笑话。

        当改革开放的中国以崭新的面貌出现世界面前时,在对外活动中体现国家形象的警察,老式的警服显然是大大落伍了。警服既要体现执法者的尊严,又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到亲切,还要和国际接轨,于是,新的“九九”式警服应运而生了。

        1999年4月,公安部召开警服设计发布会,国内30家著名服装公司设计师的五百多套设计方案参加招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过专家论证、评审,广泛征求各警种、各层次干警和社会各界意见,又经过从南到北三个城市试穿,进一步改进到最后定型。“九九”式警服的颜色,选用与国际上警服主流色调相一致的藏蓝色,完全区别于军队的草绿色,形成鲜明的警察制服体系,在面料上也提高了档次。尤其是采用国际通用的型号制,实行量体套裁,对每一位民警进行量体,按人制作,由制作厂家直接发到民警个人手里,大大提高了警服的合体率。至此,中国警察穿著新式警服闪亮登上了世界大舞台。

        上白下蓝、橄榄绿、国际流行的藏蓝色……没有比警察自己更关心警服是怎么变的了。警服,记录著他们成长的历史,也是留在每一名警察心底永不褪色的记忆。每一身警服的后面,都有一段情、一份缘、甚至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

        警服不是一般的行业制服,也不同于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服,它是国家政权的一种象征,体现的是国家强制力。换言之,警服已经成为一种国家强制力的符号,在社会上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警服,是国家的品牌,是不变的时尚,是永久的潮流。随着政权的更替、时代的发展,警服的式样不断变化,但是那凛凛的威严却袭袭相因,恒久不变。在茫茫人海之中,警服的颜色、式样,以及装饰,总是那样醒目、靓丽,成为世人钦慕的风景。

  几乎每一位警察心中都有一个“警服情结”,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了解警服的身世。这很遗憾。为此,本刊在这里为大家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建国前红色政权警察的着装:部队化时期。

  1、我国红色政权警察机构的设置始于1928年。井冈山时期的民警局、刑事侦探局、政治保卫局、肃反委员会就是我国现代公安机关的雏形。那时的“警服”,就是红军战士的服装。都是红军战士,只是分工不同。

  2、1938年延安时期,我党正式成立了公安局:延安市公安局。这时起有了警服:黑色制服,黑白相间的大檐帽,无帽徽,铝合金特制白色领章,铸有“边警”两字。沿用至1942年。

  3、新中国成立前夕,警察着装同八路军、解放军着装一致,只是款式有所变化:男服上衣为中山装,下衣为马裤;女服为列宁装。

  二、建国后至“文大”中:军警服装渐离的波动时期。

  1、五○式警服:同解放军着装,但胸章标有“人民公安部队”字样,臂章有“公安”二字。帽徽为中间嵌“公安”字样的红五角星。
  50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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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五五式警服:上衣为白色和草绿色,下衣藏青色,平顶大檐帽。即我们熟悉的“马天民式”。
55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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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五九式警服:上衣白色,增加了领章,领章中有一铜质盾牌,上缀五颗五角星,下装颜色由藏青改为藏蓝。
59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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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六五式警服:再次与部队服装趋同,上衣草绿色,有红领章,下装藏蓝色。取消大檐帽。草绿色软帽缀一圆形国旗图案。
65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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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七一式警服:为区别军、警服装,增加大檐帽,上、下装均改为蓝色。后又改夏季服装为上白下蓝。
71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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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新时期警服:与国际接轨。

  1、八三式警服:改革较大的一次。除草绿色、红领章没有新意外,其他变化都很大:上衣有饰有黄边的肩袢;袖口有两条黄色袖线,下衣饰有红裤线;大檐帽上有了警徽,胸前有了警号,上衣有了臂章;臂章上虽然仍有“公安”二字,但下面首次出现英文“POLICE”。
83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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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八九式警服:在八三式的基础改红领章为松枝-盾牌领花,1993年改为有警衔标志的箭形领章,1995年改为肩章;臂章由悬挂式改为缝制式;下衣取消红裤线;配发黄衬衣、蓝领带;警号由红色改为蓝色。变化较大、但不惹人注意的是,领带上有了“警察”的汉语拼音。但有一批领带上的字母错了,成了“顶察”。
89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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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九九式警服:即现行警察着装。基本颜色为藏蓝,与国际警察服装基本接轨。其细微处是臂章上几十年的“公安”二字变成了“警察”。
99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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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党70余年的公安史,警服变化大致分成上述三个时期11个阶段。其中有几“最”,比如最早的警服,“公安”特色最突出的警服,“警察”特色最突出的警服,使用时间最长的警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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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3: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盾铁鹰 于 2012-1-1 13:23 编辑

【第三帖】人民警察帽徽的变革

195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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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965

1966-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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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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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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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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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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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之初,政务纷繁,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十分关心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1950年月,公安部拟定《公安部及其所属武装部队服装样式草案》,并于2月8日上报政务院。2月11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批准了这一草案,批复中称:“所拟人民公安部队服装帽徽与人民解放军同一式样,各公安部、厅、处、局暨各中央、大行政区、省直属之大、中城市公安局等所有工作人员之服装,除分局派出所一律着警察服装外,均着人民公安部队服装……经核可行,应予照准”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市局机关干部着解放军制服(除交通、消防民警)。帽徽同解放军一样,为红色五角星,五星中央有“八一”两字,红星周边及“八一”两字皆为金黄色。公安分、县局干警及市局交通处、消防处警察皆着米黄色平纹布警服,帽徽基本上参照解放军样式,仅将红五角星内“八一”两字改为“公安”。

        自1952年以后,公安部对于警用服装及其他有关装备不断进行改进,根据广大干部群众、国际友人以及北京、天津、沈阳等部分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参照苏联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的经验,并依据当时国家的实际情况,于1953年设计了人民警察新式服装、装备及帽徽图案。经政务院(54)第21号批复批准。帽徽是用廿号铜制成的直径32毫米凸圆形状,中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

        进入60年代,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对参照苏联等国家的经验而制作的“55式民警制服,一些地方和群众不断提出意见:一是现在的白上衣、女裙子、红裤线和大沿帽、女无沿帽等不大群众化”;二是“服装的颜色、样式太烦琐,很统一”。为此1966年3月9日公安部向国务院就民警的服装制式改式问题写了专题报告。1966年7月2日,国务院批准了这份报告。其中帽徽直径32毫米,图案仍为圆形,中心为国旗,旗周雕金色麦穗、齿轮。原外圈一周光芒取消了。1972年1月,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关于改革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帽徽也从国旗图案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直径从原来的32毫米放大为36毫米。

        1981年中央领导陈丕显等一批老同志为了排除“四人帮”对警服的干扰,由公安部六局(武装民警局)三处从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市公安局抽调装备人员以及解放军总后军需部服装研究所人员组成了警服警徽式样,对警服无论从面料、颜色、式样作了较大的改革设计,其中对警服帽徽就设计了好多彩稿。光外形上就有原形、盾形、长圆形、不规则多边形等。经国务院批准,产生了后来的“八三式警服系列”。其帽徽是由国徽、盾牌、长城、松枝组成。国徽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表明人民警察保卫人民的神圣职责;长城象征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松枝象征人民警察的品质和战斗意志。纵径53毫米,横径50毫米。此帽徽即以后被公安部定为人民警察的警徽。其中,最后定稿为八三式帽徽,1984年至2000年使用。

        一直到2000年,公安部开始重新设计新款式的人民警察服装,并广泛征求公安民警及国内外专家意见,经国务院审批确定了“99”式新警服式样。帽徽基本形状同“83”式帽徽,在“83”式帽徽式样下面增加了一横飘带,上有“警察”及拼音字母“JINGCHA”,整个帽徽颜色改为银白色,并镂空,由轻质金属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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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3: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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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4: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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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18: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蓝盾铁鹰 发表于 2012-1-1 13:01
【第一帖】1、中国人民警察警衔介绍;2、历任公安部部长介绍

警衔图解

左臂章貌似不对,提个意见 别介意,因为我也喜欢警察,而且即将成为其中的一员!http://image.baidu.com/i?ct=5033 ... 8&W500&H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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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01: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着现在的就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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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8: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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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3: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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