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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山清水秀,风光秀丽,是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全国旅游强县、全国文明县城、全国卫生县城、是河南省最佳人居环境之一;2010年栾川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5亿元,人均位居全省第二;栾川县交通四通八达,2012年将通车的洛栾高速与武西高速、沪陕高速纵横相连;栾川县是全国教育先进县,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为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位居县城,环境优美,总投资2.1亿元的新校区将在2012年投入使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充实师资力量,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2011)64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专业教师4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拟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职位48个,其中:
语文9人 数学10人 英语8人 物理4人 化学3人
生物3人 政治3人 历史3人 地理5人
三、报考范围和对象
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报考专业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6.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1月30日以后);
7.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4日至2011年12月2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三)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 报到证或人事代理证明;
5. 已就业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需持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专业)。报名时提交《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需附《报名表》后)和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专业)人员退还已交报名考务费,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报名比例最高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打印报名表。《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请考生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下的“人力资源市场”)、栾川公众信息网http://www.luanchuan.com、栾川县人才网http://www.lchero.com下载打印。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六、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试讲。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试讲
试讲人员的确定: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试讲。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试讲。
硕士以上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试讲,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考生的最高成绩计算。
试讲采用从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试讲使用教材见附表)进行,准备3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七、体检
根据录用职位、专业及录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
八、考核与聘用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聘用人员确定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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