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2018|回复: 0
收起左侧

[职位] 宝清中公教育为您提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1 08: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对于教师资格考试而言,综合素质是非常重要的科目。尤其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的内容,就近几年的趋势而言,更是每年材料题目和单选题目的必考点,分值每年约为18-20分不等。中小学道德规范内容分为1997年版本和2008年两个版本。以下重点介绍2008年修订版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而言,应当做到基本要求是在国家法律政策之下,进行教学活动。同时应当履行教师工作的权利和义务。不做有违背法律的事情。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对于教师工作,基本要求要认真负责,对待工作。比如认真备课,上课,布置作业,课外辅导和认真评价学生成绩等等。高级要求则是身为教师,应当勤勤恳恳,甘为人梯。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是教学活动中的主导者,而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者,二者缺一不可。所以教师首先对于学生应当尊重,同时严格要求。其次应当维护学生权利,不得讽刺挖苦学生,更不可以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天职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所以教师应当促进学生全面发现,践行素质教育的理念。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加不能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优缺点,所以教师应当让学生多方面发展的同时还要促进个性发展。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教师对于自己,应当以身作则。对于同事,应当尊重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发展。对于家长,理应尊重。对于金钱,要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面对的是日新月异不断发展的学生,所以教师本身也要不断发展。更新创造自己的知识,完善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下面给考生总结一下这个知识点的答题技巧。
首先,考生在答题过程中,应当仔细审题。教师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则体现了爱国守法。如果对于工作,特别认真,兢兢业业,已经是休息时间,依旧不休不眠的工作备课,则体现了爱岗敬业。如对于犯错误的学生,教师和颜悦色能够主动倾听学生的意见,没有体罚呵斥学生,则体现了关爱学生。如教师用自身的言行举止影响学生,并且对于家长的钱财拒绝接收,那么则体现了为人师表。如教师能够让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发挥,并且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且做到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则体现了教书育人。最后教师如果通过多种渠道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则体现了终身学习。
【真题练习】
1.【2014年上-小学、幼儿园】某教师一边要求幼儿安静地玩玩具,一边和同事聊天说笑,该教师的行为( )。
A.正确,应该培养幼儿习惯 B.错误,应该小声聊天
C.正确,利于融洽同事关系 D.错误,应该以身作则
1.【答案】D。解析:教师的言行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教师应当以身作则,作为为人师表。故本题应选D。
2.【2015年下-小学、幼儿园】每年王老师都给自己制定读书计划,并严格执行,这体现了王老师注重( )。
A.团队协作 B.教学创新 C.循循善诱 D.终身学习
2.【答案】D。解析:王老师给自己制定计划,并且严格执行,能够做到自觉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体现了终身学习的理念。故本题应选D。

白底水墨200k(没有地址电话).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6 00:46 , Processed in 0.16603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