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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绝密内部民法书与试题,20天民法考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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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6: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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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展示如下:
(一)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婚姻家庭法虽然属于民法部门,但与其他民法规范比较,又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其独立性主要是由它的特定调整对象决定的。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可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对此,应有两方面的认识:
      1、从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
         婚姻关系因结婚而成立,又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家庭关系是基于结婚、出生、法律拟制等原因而发生,又因离婚、家庭成员死亡、拟制血亲关系解除等原因而消灭。
      2从婚姻家庭法调整的对象的性质来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
         其中人身关系占据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先决条件,居于从属依附地位。所以,婚姻家庭法在性质上应认定为身份法而非财产法;它所调整的对象是基于婚姻家庭而产生的人身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财产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家庭立法的指导思想,规定着民事主体从事婚姻家庭活动、司法机关从事审判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价值、基本观念。
1、婚姻自由的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男女双方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对方的强迫,也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一夫一妻的原则。
      ⒈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个体婚姻形式。
      这一原则包含三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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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各类侵权责任
本部分所讲的各类侵权责任,有些是在侵权责任构成要见上有特殊性,有些是侵权责任主体有特殊性,有些是新类型的侵权责任。
      监护人责任
        ⒈监护人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监护人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的侵权责任。
             监护人责任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其一,须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二,所实施的侵害行为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自己的意思,独立地所为,而不是受他人教唆、指示所为或被带领与他人共同所为。
             其三,须有损害后果。
             其四,须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
             其五,须责任人与侵权人之间存在监护关系。
        ⒉监护人责任的承担
          被监护人侵权行为的后果由其监护人来承担。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如果监护人进到了监护责任,可以减轻其责任。在具体的损害赔偿方面,如果被监护人自己有财产的,则从其本人财产重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职务侵权责任
        ⒈职务侵权责任的概念与构成
          职务侵权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有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既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职务侵权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须职务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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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8: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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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21: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个大傻!你看你书上错别字多的!!!!!说你还不听!百般狡辩!你就是个骗子!买之前超热情,买了之后找你交涉你连个屁都不放!大家不要上当!我已经吃过亏了!特此劝告大家!!!!
发表于 2011-8-21 21: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负责人的告诉大家!这个根本不是什么内部资料!!!而是楼主这个骗子自己临时自己打出来的,很多知识点都不全,就是为了坑咱们一把!我最瞧不起你这样的人!我的90块钱就当塞到狗嘴里了!赚这样的钱你能睡安稳么?
发表于 2011-8-22 09: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6:}
发表于 2011-8-22 11: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扯淡!
发表于 2011-8-22 15: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3:}
发表于 2011-8-22 15: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书比一般般还差点!
发表于 2011-8-22 16: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发表于 2011-8-22 16: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下呗
发表于 2011-8-22 18: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脸皮怎么这么厚呀?都有人受骗了在群里揭发你了,你还这么执着啊?应该派你去抵御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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