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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职位有哪些? 本次全省人民 警察招考计划共490名,其中:南昌110名、九江40名、景德镇25名、萍乡22名、新余26名、鹰潭30名、赣州52名、宜春39名、上饶39名、吉安53名、抚州44名、民航机场 公安10名。 为深入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和《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适应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满足公安机关对公安专业人才的需求,稳定基层公安队伍, 本次招考对象全部面向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面向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以下网站查阅和下载: 二、招考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本次招考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2015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8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17:00) (二)办理费用减免手续:12月28日 (三)打印准考证:2016年1月11日~15日 (四)专业科目笔试:1月16日 (五)公共科目笔试:1月17日 (八)公示和录用:5月~9月 三、报考人员的户籍或生源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江西户籍是指在公告之日前已为或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生。 其中部分基层职位面向本设区市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考:本市户籍是指在公告之日前已为或曾为该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本市生源是指在该市(含所辖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四、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截至2015年12月23日)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五、报考人员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一般职位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3日至1997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 部分特殊职位的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或25周岁以下(以职位表为准),其年龄计算方法按照前款年龄计算方法类推。 以上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有什么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要达到职位要求,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公安类专业。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毕业生,如能在2016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 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5年12月23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是哪一天?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5年12月23日。 八、什么是诚信报考?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九、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注册:注册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9:00至28日17:00。注册时须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二)填写报名表:详细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并选择职位和笔试考区。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笔试地点设在南昌、赣州和上饶,考生可在这3个城市中选择参加考试地点。 (三)上传照片:上传成功后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照片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17:00。缴费标准为每科4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间第2天至第4天(即12月24日至26日)每天下午17:00公布一次报名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十、如何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此类人员报考时不进行网上缴费,应在12月28日提供以下材料给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十一、笔试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笔试科目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和《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三科。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培训班。 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17日,具体为: 1月16日下午15:00—16:3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1月17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月1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十二、面试人员是怎么确定的?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以下面试比例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十三、如何进行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 十四、调剂后人数仍不够怎么办?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十五、资格审查不合格如何递补?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上网公布。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十六、当面试无法形成竞争时怎么办?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十七、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 (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十八、体能测评的对象如何确定?按照什么标准? (一)特警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对非特警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测对象。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对体测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九、体检和考察按什么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二十、如何进行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十一、面试以后出现职位空缺是否递补?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十二、违纪违规考生如何处理? 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经权威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录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三、说明 本报考指南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5〕51号)编写。 本次招考政策以本报考指南及《江西省公安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考生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 (二)政策咨询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省公安厅人事处0791-87288066 (三)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0791-8638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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