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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新乡医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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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0: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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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新乡医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该校(包括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54人,硕士研究生127人。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乡医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文化底蕴深厚,其渊源可追溯到上世纪初英国人在古城卫辉府创建的博济医院,1922年在医院扩建的基础上,创建“惠民医院”护士学校,招收四年制医科学生,由此开启西医医学教育历程。学校历经发展变迁,几易其名,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本科,定名新乡医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868亩,校舍建筑面积95.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亿元,纸质图书100.59万册,电子图书3753.13GB。创办有《新乡医学院学报》、《眼科新进展》、《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临床心身疾病杂志》、《中华脑科疾病与康复杂志(电子版)》等5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其中《眼科新进展》和《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建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设置床位9000余张,另有1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及一百多个教学实习、实践基地。有教职工10000余人(含附属医院)。校本部有专任教师108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博士600多人,研究生导师442人;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特聘教授、省优秀专家、中原学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海外留学归国专家、知名学者等300多人。
    学校具备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成人教育等较为完备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各类在校学生43700余人。具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包括5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20个二级教学单位,涵盖7个学科门类,设有23个本科专业,具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与国内外多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形成了以医学为主体,文理工等多学科合理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
    学校有装备精良的教学基地和科研平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省级特色专业、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创新团队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40个。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卓越医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也是首批国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位;有省重点实验室、省协同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院士工作站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建立了中部地区高校规模最大的“干细胞与生物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美代谢性疾病研究所、中法动物基因敲除实验室、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肿瘤与信号传导实验室、环境污染与健康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基地。
    学校学风纯朴,声誉优良。多年来,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持续位列河南第一,一本招生专业录取分数线在河南本科一批11所高校中名列第二。2014年,韩国釜山大学在河南省首次招收7名全额资助研究生,我校学子一举包揽其中6个名额。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创新能力及用人单位满意度等连年名列河南高校前三名。学校连续被评为河南省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高校、河南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最满意高校等。
    学校学养深厚,胸怀梦想。目前,新乡医学院正朝着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以医学为主体,文理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目标昂首迈进。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54名博士研究生、127名硕士研究生。详见推荐《新乡医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推荐《新乡医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新乡医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16,进入“新乡医学院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和附院人事科联系。
    校 本 部  联 系 人:顾颜胜  联系咨询电话:0373-3029163
    第一附属医院联系人:姜广年  联系咨询电话:0373-4402267
    第二附属医院联系人:崔光慧  联系咨询电话:0373-3373938
    第三附属医院联系人:王俊杰  联系咨询电话:0373-302916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师面试以试讲为主,辅之以提问。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教态、教学方法、教学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考核组成员根据试讲和提问等情况给出面试成绩(对艺术、服装、体育等技能性较强的专业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面试成绩)。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某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某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交拟聘用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监察处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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