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659|回复: 13
收起左侧

[坛友交流] 对2011政法干警公告的一些看法,见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6 08: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1、公告中说的招考对象是应届生(09、10、11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退伍士兵和基层服务人员。限河南户籍。对于河南的考生来说,这个未就业标准值得重视。
2、公告中两千多都是警察职位。对于警察职位,我查了下。发现警察视力“裸眼4.8。矫正后5.0”的硬性标准外,基本不做限制。身高之类的不限制。色盲除外。这样很多本科生会把目光由法检转向公安
3、有心通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或者公告有好职位能继续报考的最好不要选择政法干警。政法干警录取后培训两年+服务期7年/9年=9年/11年。等你允许报考公务员或者参加遴选的时候估计已经34、35了。那个年纪还考个毛啊。那时候又有几个岗位让你报的?男生还好些。女生。。。。。。。有那心没那力。政法干警的目标就是你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4、今年法检职位大幅减少。公安二学位相对竞争激烈些。但是有限。因为今年加了理工类和医学类专业的限制。很多岗位本科生不能报考二学位。所以大部分本科生会转向专升本。专升本岗位的竞争程度可以说能上升到一个白热化的程度。专科生想通过专升本提升下学历层次。本科生基于自身条件只能报考专升本岗位。
5、今年职位表上,市区周边专升本岗位大幅增加。比如安阳市区基层专升本岗位要29个,安阳县专升本岗位要12个,林州市要15个。濮阳市区21个,濮阳县15个。有的地区干脆大幅提高市区岗位,比如信阳市区专升本岗位46个,南阳市区专升本岗位47个。
6、按照09/10年考试成绩来看,黄河以北地区的竞争程度比黄河以南的竞争程度大。但是不太明显。今年这个职位的分布,我觉得这个竞争程度的差距会进一步拉大。因为,最近事业单位、招教考试中不少是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等地的。至于说郑州、新乡的事业单位考试。。。。。。这两个对政法干警产生不了多大影响。
其实我这么说,大家也不用担心我这么说把一部分考试力量向南移。政法干警最主要的特点是定岗。考上了至少7年呆在那里。一般情况下,你愿意在一个陌生的岗位呆7到9年?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在那里定居。你觉得为了考个公务员值得自断后路?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5 金币 +5 收起 理由
杨凡 + 5 + 5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8-6 08: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有道理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楼主| 发表于 2011-8-6 08: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顶,盼斑竹加分。。。{:soso_e113:}
发表于 2011-8-6 09: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透彻{:soso_e144:}
发表于 2011-8-6 09: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你不可否认有些人就不打算在自己家乡愿意去外地,这类人还不少,并且高手居多,呵呵,所以每年的高分都还是会出现在郑州,洛阳和安阳之类的地方

点评

恩,你说的也是哈。。。怕黑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8-6 10:09
发表于 2011-8-6 09: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豫北这一片的分数普遍较高。
 楼主| 发表于 2011-8-6 10: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你说的也是哈。。。怕黑马
发表于 2011-8-6 10: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b有心通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或者公告有好职位能继续报考的最好不要选择政法干警].......这句话 说的比较经典
发表于 2011-8-6 10: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5:}
发表于 2011-8-6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情啊,谁让郑州是省会。
发表于 2011-8-6 11: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灰常有道理。
发表于 2011-8-6 13: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考第一什么都不怕,努力才是正道
 楼主| 发表于 2011-8-6 13: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lvch258 发表于 2011-8-6 13:11
我很愤怒。楼主盗我的帖子。你转发就转发,至少也要有个转发的标示吧!我还能找你要钱咋的?!这个真是你写 ...

我没说是我的看法见解啊。。不会从另一个地方转到这里,我觉得分析的不错,为了让大家看看就粘贴了。。好,我声明这是lvch528对2011政法干警的一些看法。

点评

其实我转发我没意见。但是前提是,要有转发的标示。哪怕在题目后面加个转字。这个不是可有可无的。是区分你与这个文章的责任的。如果这次不是我发现的,别人发现的,解释起来回更麻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8-6 14:55
 楼主| 发表于 2011-8-6 15: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lvch258 发表于 2011-8-6 14:55
其实我转发我没意见。但是前提是,要有转发的标示。哪怕在题目后面加个转字。这个不是可有可无的。是区分 ...

呵呵,我下次一定写转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0-4 05:36 , Processed in 0.18398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