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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2014年北京市信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3月12日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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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08: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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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信访办所属3个事业单位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北京市信访信息中心、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拟公开招考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性质与职责
1.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是挂靠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市政府处理非紧急救助事务承担辅助性职能。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受理本市非紧急救助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并协调重大非紧急救助事项的处置,协调和指导非紧急救助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非紧急救助事项反映的社情民意的社会动态,进行社情舆情的综合分析;负责解答公众的咨询,提供有关公共信息服务;负责电话接听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监督以及培训等工作。该中心内设协调督办处、信息调研处、综合处、网络工作处。
2.北京市信访信息中心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本机关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担信访工作有关来信登记、转送、咨询以及信息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3.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信访矛盾和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动态性、预测性、前瞻性研究工作;承办信访工作方面的理论研讨、课题研究工作;承担信访方面信息、社会热点及舆情动态的收集、编辑、分析工作;联系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有关理论学术方面的研究。
二、招考岗位
1.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5名;
2.北京市信访信息中心3名;
3.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4名。
(详见附件1)
三、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报考岗位的规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非北京生源且符合进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
四、招考岗位的具体要求
详见《2014年北京市信访办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报名方法
1.此次招考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有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12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1)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2014年北京市信访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指定位置粘贴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其他说明工作能力的材料。
每名应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校-学历-专业,如:张三-01岗位-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法学。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时,招考单位可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六、考试安排
市信访办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组织笔试、面试
1、笔试:报考人员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考生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综合计算,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考察、体检、公示,最终确定录用人选。请随时关注市信访办网站相关通告。
招考监督电话:65193775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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