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公告 根据《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3〕39号,以下简称《方案》)等规定,现就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方案》规定,经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分。 二、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拟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拟招录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各有关省辖市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1。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各有关省辖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认。
三、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2日和23日进行。截至11月23日19时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考生的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4日进行。
凡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范围的考生请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在省辖市公布的地点(见附件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由有关省辖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资格确认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二)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的服务证书(其中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见附件3)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白底彩照2张,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注意事项
根据招考公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全过程,请各位考生信守诚信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省辖市公布的咨询电话。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