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
教育现代化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常山县教育系统2011年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63名,其中招聘中小学公办教师54名,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6名,江滨幼儿园公办教师3名。(各学科招聘人数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与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精神病史。
③中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 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幼儿教师: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常山籍社会青年。
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生)。
⑤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⑥报考中学教师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育专业限报小学、学前教育专业限报幼教。
三、招考办法
采用综合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考,分笔试、
面试、加分三个项目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分项最高5分。根据三项考核总分和招考学科 的名额,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录取对象主动放弃或
政审、
体检未通过,按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小学体育中体操一名单列,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条件,其计划并入小学体育计划。
同一学科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方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少于2人不开考。
1.笔试(满分120分)
(1)
考试内容:一是公共知识(2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班主任 工作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二是学科专业知识与教材教法(100分)。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将根据不同学科分别命题。
(2)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满分100分)。
按学科招生计划数的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参加面试。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幼儿教育等学科的人员,面试内容为上课(7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30分)两项;报考其他学科的人员,面试内容为上课一项(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为20分钟。在进入备课室时公布备课内容,要求在60分钟内完成备课任务,然后到上课室上课。基本技能测试考核项目及办法由评委决定。
3.加分(5分)。
省级优秀毕业生加5分,校级优秀毕业生加3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加。
四、招考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3日—14日两天,逾期不报;报名地点:常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四楼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标准照两张。
2.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4.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按1:1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5.组织考察及公示
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对拟录用人员组织政审,进行考察并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政治审查工作,确保新录用的教师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并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严格招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考工作质量。
3.严格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现象,自觉接受招考对象、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4.坚持择优录取,切实把政治素质高、身体条件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毕业生招录到教师队伍中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