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做好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封市)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早晨6:00。 三、体检集合地点 开封市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大门口(开封市东京大道西段)。 四、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在测试全部结束后,原地等候领取体检须知。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须知、与笔试准考证一致的一吋照片两张,准时到达体检指定集合地点,未能准时到达者或证件不全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禁止携带任何移动通讯工具。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严禁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费用自理(预备300元,医院收取多退少补)。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开封市公安局 开封市林业局 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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