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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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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09: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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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投融资管理、规划管理岗位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身心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5月4日—5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00—6:00。
(二)报名地点:
潍坊软件园(潍坊高新区潍县中路与健康东街交叉口东北角,可乘坐6路、33路公交车至健康街潍县中路口站下车)1208室。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2);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可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④报考文字工作、投融资管理、规划管理、招商管理、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岗位的须出具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相应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⑤选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判定,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百分制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当场宣布,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文字工作岗位考试分笔试和写作,按笔试成绩占20%、写作成绩占8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40元、面试(写作)考务费为70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wfgx.gov.cn)。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wfgx.gov.cn)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6699号第二孵化器主楼815室。
咨询电话:0536—8786675。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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