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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县人〔2007〕17号)文件规定,报请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食品监督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
1.濮阳县食品监督所招聘餐饮保化市场监督岗位40名、财务会计岗位2名。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相关条件(详见《2013年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专业对口或相近;
5.1978年4月12日(含)以后出生;
6.从我县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rsw.gov.cn)、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xrsw.gov.cn)及濮阳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县人事考试中心、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地点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5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濮阳县红旗路西段城关镇政府对面濮阳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93—3329058,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填写《2013年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每人须缴纳考试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数量的3倍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员数量。
(2)具有三年以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的招聘对象须提交从事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证明材料,单位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单位证明信件、执法证件等相关材料)。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按其它招聘对象对待。经审查符合该项条件的,将在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具有三年以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招聘范畴。
(3)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大学院校开具的有关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须持服务证书。
(4)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于2013年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在县人事考试中心发放,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试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应聘者自审和面试前2013年濮阳县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及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濮阳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办法进行。
(1)餐饮保化市场监督岗位笔试内容包括:食品安全、药品、化妆品等相关专业方面的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财务会计岗位笔试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方面的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的具体考务事宜由濮阳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5)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5日前交到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与就业促进股(县人社局六楼,电话:0393—3288663),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数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由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3年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工作中要严格政策,严密组织,严肃纪律,加强协调,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本实施方案由2013年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2013年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3年濮阳县食品监督所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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