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坚定不移地抓好农村教育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凡进必考的原则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我县将面向社公开招聘优秀大学毕业175人。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幼儿园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本县籍近三年(2009—2011年)毕业生。
2、小学和普通中学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籍近三年(2009—2011年)毕业生、外县籍近两年(2010—2011年)毕业生。
3、职业中学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籍近三年(2009—2011年)毕业生、外县籍近两年(2010—2011年)毕业生。 其中职教紧缺专业课(仅限汽修、旅游、图像与视频制作、电子、建筑)教师学历可以放宽到非师范类专科。如无教师资格证,要求上岗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我县2008年招募的“特岗”教师可以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GCD,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中小学相应学科的教学,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规定。
3、应聘英语教师,英语水平须达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达专业英语八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高初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且没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及记录(2011年毕业生须在试聘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符合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2、时间:2011年2月22日9:00时至3月12日17:00时。
3、程序:应聘人员登陆双流教育人才网注册,注册成功后可登录报名,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照片的高宽比为1.3:1,文件格式为JPG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1-2个工作 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 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3月13日17:00时。
4、报名要求:⑴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⑵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
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其弄虚作假情况向社会公布。⑶符合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应聘者,待 报名成功后在2011年3月12日9:00时至2011年3月13日17:00时将证明材料交到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备案。⑷应聘者应填报可靠联系电话,不能随意变更,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者缴费成功后,于2011年3月17日至18日登陆双流教育人才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笔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双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时间:2011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4、内容: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5、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4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占60%,满分为100分。
6、公布笔试通过者名单:笔试成绩按学科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的人员,笔试通过者名单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上同时公布。
六、资格复审
1、2011年3月29—4月2日对笔试通过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应聘者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和院(校)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
自考本科的应同时提供由省级自考办出具的各科考试成绩和论文答辩合格证明(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专业编码、自考学历层次及学位英语合格证明材料);2009、2010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交 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证明。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将与笔试通过者名单同时在双流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合格者于2011年4月7—8日登陆双流教育人才网打印《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准考证》。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七、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
1、时间:2011年4月9-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准考证》)。
2、综合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3、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综合测试费用80元/人。
八、择优聘用
按学科岗位根据考核总成绩(笔试占40%,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占60%)择优聘用(若总成绩相同,则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组织统一体 检,体检合格者按事业单位进人程序办理人事手续。对所有聘用人员根据本人考核总成绩、专业情况及特长、学科岗位要求等进行分配。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教师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双流县纪委 028-85822631。咨询电话: 028-85811132(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5832418、85816996(双流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