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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 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 教育厅、四川省 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 公务员局《 2012年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本次体检应到20人,实际参加体检20人,经过体检和复检后,合格人员19人(详见附件1),不合格人员1人(详见附件2)。
二、递补体检相关事宜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的规定,拟进行递补体检。本次递补体检按缺额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详见附件3)。 (二)递补体检相关安排 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1: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到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泸州市公安局后楼317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后果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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