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想咨询下大家,择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是否都可以按国家应届生来报名
例如,07年毕业,但是已经拿到市人事 ...
juanzitingzi 发表于 2010-7-4 11:29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专门计划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条件人员,即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因列入专门计划,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你说的确实在理,但是他们前边已经对应届毕业生作出了解释“(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如果07年的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就直接在应届毕业生理做出备注了,但是既然没作出备注,就说明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不包含07年毕业生。
但是你可以报考,在去年的河南政法干警招录中01年毕业的学生都参加了考试并顺利录取,希望你能明白我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