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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全市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 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芜湖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芜人﹝2007﹞98号)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 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 面试(试讲)、 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方式一: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其余招聘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审批聘用除外)。详见附件一。 方式二: 市人社局委托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市辖区、各高校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审批 聘用除外)。详见附件二。 受委托的各主管部 门(用人单位)、市辖区、各高校拟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220.178.191.51/)、芜湖人事 考试信息网(http://www.whpta.gov.cn/)、芜湖人才网(http://www.whrs.gov.cn/) 上发布。实施方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三、招聘计划 2010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计310名。其中:采用方式一组织招聘的计划42名;采用方式二组织招聘的计划268名。 四、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三)各职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职位表(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的系指1978年1月1日以 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系指1975年1月1日以 后出生)。 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各类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 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人事 考试信息网(http://www.wh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0年6月8日9:00至6月11日16:00。 2、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 “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 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 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 市人社局组织并指导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市 辖区集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13日16:00前登录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在6月1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于6月16日16:00前通过银行柜面电汇或网上银行转帐汇款方式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每科45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考生缴费时须注明以下相关信息:账号(20000253375110300000018)、账号名称(芜湖市人事考试院)、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湖支行)、考生姓名、报考号等。因填写信息不符合要求,造成缴费无法确认影响 考试的,责任自负。 取消招考的职位原报考人员,可于6月19日9:00—16:00在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笔试费用,可 于6月21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于6月30日至7月2日16:00期间登陆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 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对达不 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减少招聘职位数;个别特殊职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3:1开考。 (二)笔试 1、采用方式一组织招聘的职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7月3日上午8:00~9:30。 2、采用方式二组 织招聘的职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①委托市住建委和市卫生局组织招聘的笔试科目为 《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7月3日 上午8:00~9:30;《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7月3日上午10:00~12:00。 《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科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②委托市 教育局组织招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 识》和《专业知识与教学设计》,具体笔试时间等事项见其实施方案,两科按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 绩。其中,芜湖市一中招聘考试自主进行,具体事项见其实施方案。 ③报考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区、弋江区、 鸠江区、三山区等招聘职位的,笔试安排是:招聘职位属教育系列的,按照委托市教育局组织招聘的笔试安排方案执行;招聘职位属其他系列的,按照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的笔试安排方案执行。 ④委托安徽中医药 高专、芜湖电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芜湖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等组织招聘的笔试工作安排见其实施方案。 《职业能力测试》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常识判 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笔试成绩(或合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 分到低分排序,按3: 1的比例(同职位招考计划数在10名 以上的按2:1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 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有关规定,对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后在农村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21日将 有关证明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试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供的材料如下:①本人的身份证和 毕业证书;②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本人工作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以上 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方案所规定的比例,由各主 管部门(用人单位)、市辖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按同职位笔试人员中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 考职位有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相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其中,已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资 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 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 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采用方式一组织招聘的面试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 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 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2、采用方式二组织招聘的面试由受委托的各主管部 门、市辖区、各高校制定具体方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公布,方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市辖区根 据其公布方案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 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 社部〔2010〕19号)等规定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 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 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审批 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市辖区上报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按规定公示7天,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 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上旬公布招聘方案,6月中旬报名与资格审查,7月上旬笔试,7月中旬资格复审,7月底面试(试讲),8月上旬体检、考核并公示, 8月底前完成审批聘用工 作。 委托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市辖区、各高校组 织招聘的时间安排,在服从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具体日程安排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市辖区、各高校在其实施方案中发布。 七、监督检查 市直事业单位的招聘接受市监察局和人民监督员全 程监督,市辖区事业单位招聘接受同级监察部门监督,同时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 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事宜 联系电话:0553-3991138(市人社局政策咨询) 0553-3836574(市卫生局政策咨询) 0553-3860324(市教育局政策咨询) 0553-3991190(网报技术咨询) 0553-3889275、15605530616(缴 费咨询) 0553-3991159(监督举报)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 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市人 社局负责解释。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