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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老“警察”诈骗32万
本报2009年11月9日C05版关于郭红彬冒充警察闹事的报道
去年11月,郭红彬(左)醉酒驾车出车祸后,冒充省厅警督,见到警察仍牛气冲天。
阅/读/提/示
去年11月9日,本报以《省厅一级警督?假冒的》为题,对醉酒驾车出车祸后见到真警察还牛气冲天的假警察郭红彬的丑行进行了报道。公安机关将这名通许县农民拘留后,怀疑其有利用假警察身份作案的可能,但苦于[url=]没有[/url]足够证据,将其释放。这名资深老“警察”后被其所诈骗的受害人举报,被判处缓刑。而就在缓刑判决后第四天,这名“警察”又在网上出现,成功结识了一名女网友,在短短3个月的交往中,郭红彬就从该女网友身上诈骗32万元之巨!
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骗局的暴露还是因为本报对他当初醉酒驾车的一则报道。因涉嫌诈骗罪,昨天,这名假警察被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url=]记者[/url] 刘昌武 通讯员 张芳/文 记者 洪波/图
令人惊喜的是……“玫瑰”网上遇到善解人意的“猎人”
2009年12月初的一天傍晚,郑州居民钟艳用“玫瑰无言”的网名与网友“城市猎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玫瑰,怎么感觉今天兴致不高啊,有心事吗?”
“玫瑰无言”感动于“城市猎人”的善解人意,她这两天正为一件事心烦:一个同学一年前借了她1.5万元,说一个月归还,可现在却玩起了失踪,一直躲着不见她。“玫瑰无言”心中烦闷,就将这事告诉了“城市猎人”。
“就这么点事啊,玫瑰,别担心,我在省公安厅工作,这点小事包在我身上好了,我找十八里河派出所的人帮你要过来,也省得你再花钱去请律师。”
钟艳大喜,忙将同学的名字和手机号发给了“城市猎人”。
第二天中午,“城市猎人”约钟艳见面,将打印着钟艳同学的信息表拿给她看,问是这个人吗,钟艳一看的确是,心想这个人还真是有些本事。钟艳看“城市猎人”穿的是便衣,就问他怎么没有穿制服,“城市猎人”说:下班时间穿制服不方便。
去年12月11日,钟艳又接到“城市猎人”的电话,说他准备调动工作,需要10万元钱,现在手头紧还差3万,问她能不能先借些钱给他。钟艳心想:让你帮忙要的钱还没有影呢,如今你又借钱,于是婉言拒绝了。
又过了几天,“城市猎人”约钟艳到自己家中,指着沙发上放着的警服和一些警用装备对钟艳说:“你放心,我是警察,不会骗你的,借你的钱很快就会还上,你可以先拿我老婆的身份证做抵押。”说着往钟艳手中塞了张身份证。钟艳看了看,身份证上的女人名叫张丽。
钟艳想有个当警察的朋友,以后办什么事也方便些。于是就回家取了存折,到银行取出4000美金交给了“城市猎人”。
令人不解的是……半年借钱30多万,网友成了提款机
之后,钟艳和“城市猎人”就成了好朋友。二人往来频繁,“城市猎人”经常带着朋友到钟艳家里吃饭,甚至女儿放假了就住在钟艳家中。钟艳家有什么事情,他跑前跑后帮忙,钟艳从“城市猎人”的女儿口中得知,他真名叫郭红彬。
一次,钟艳的哥哥从老家来郑州看病。郭红彬得知后说,开封有家[url=]医院[/url]擅长治这种病,他在那里有熟人,并主动要求开车领着钟艳和哥哥一起到开封看病。车行至郑开大道,郭红彬把车停在路边,指着附近一座正在开发中的小区对钟艳说:“这块地是我姐夫开发的,价钱很便宜,我要了三套,其中就有你的一套。”钟艳听后很是感动。
可没过多久,钟艳又接到郭红彬的电话,说他为买那三套房子挪用了单位100多万元公款,年底单位要查账,他还差11万元没有补上。钟艳一听这事挺严重,就分三次给了郭红彬8.5万元。
之后,郭红彬以各种名目向钟艳借钱:调动工作借了1万美金,姐姐买房借了2万美金,亲戚被抓需要打点借了7000元……钟艳仔细一算,不到三个月时间,郭红彬从她手中借走了30多万元。
缓刑期间又作案 令人意外的是……网上输入“警察”名,假冒劣迹入眼帘
今年2月,郭红彬的[url=]女儿[/url]在钟艳家玩,郭红彬去接女儿时,正赶上钟艳的同事张兰兰一家三口来家里做客,于是几人便一起留下吃饭。钟艳跟张兰兰介绍说郭红彬是警察。席间,郭红彬不时接听[url=]手机[/url],谈话[url=]内容[/url]都和办案有关。
临走时,钟艳将张兰兰拉到一边,说郭红彬想借她家的私家车用几天,张兰兰的丈夫没有同意。回家后,张兰兰夫妇越想越不对劲:郭红彬这个人太爱吹牛,当那么多年警察,怎么能连辆车都没有?二人试着上网查这个人,当输入“郑州郭红彬”后,一连串标题映入眼帘:“醉酒驾车男子冒充警察呵斥民警”……
原来真是骗子,都被报道出来了还这么明目张胆!张兰兰当即电话通知了钟艳。
钟艳跳起来奔向电脑,颤抖着双手输入了郭红彬的名字,郭红彬穿着制服冒充民警被公安机关查处的照片就在网上!
原来,去年11月8日,郭红彬因醉酒驾车撞坏一家加油站财物被公安机关处理。因看到他身穿警服,又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省公安厅的,公安机关怀疑郭红彬利用假警察身份作案,但由于没有足够证据,只对醉酒驾驶做了处罚。公安机关在网上留下了举报电话,希望能寻找到受害人,证实郭红彬的犯罪事实。
经公安机关查实,郭红彬根本不是警察,只是通许县城关镇的一名普通农民。
看案件学法律
缓刑期间诈骗,检察官认为
应从重处罚
钟艳报警后,案件很快侦结,公安机关以招摇撞骗罪向管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逮捕。侦查监督科民警阅卷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郭红彬冒充警察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这一行为同时涉嫌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两个罪名。如果按诈骗罪来定罪,他将在10年以上量刑;如果按照招摇撞骗罪来定罪,量刑幅度将为10年以下,而这对骗取钱财32万元的郭红彬来说,显然是过于宽纵了。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种重罪处断的原则,管城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诈骗罪将郭红彬批准逮捕。
办案过程中,检察民警还发现郭红彬曾经被判处过缓刑。原来,郭醉酒驾驶事件被报道出来后,已经有被害人闻讯到公安机关报案,证实了郭红彬曾冒充郑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民警,以能给被害人儿子调动[url=]工作[/url]为由,骗取了被害人8000元现金。检察民警发现,郭红彬的缓刑判决是2009年12月7日做出的,而郭红彬第一次骗取钟艳钱财是在2009年12月11日,属于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应该加重处罚,同时还应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除郭红彬外,其他当事人为化名)
线索提供李燕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