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2006|回复: 0
收起左侧

[总结计划] XX县安监局干部培训工作总结与计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11 13: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推进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一方面重视抓好本局公务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一方面认真落实《XX市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中“中本市公务员培训实行积分制登记管理”的规定。现将我局2007年度干部培训工作总结和2008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到位培训计划落实
  我局领导班子从培养一支执法为民,廉洁高效的高素质安监执法公务员队伍入手,从不同方面提高所属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去年底、今年初,我局新进干部全部脱产参加了由市安监局组织的安监系统新进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局领导不仅在人员、经费上全力支持,而且在年尾年初各项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从各科室尽可能选派能够参加培训学习。今年以来,针对我局安监执法人员成份较新的情况,为适应我区安监工作的需要,局领导班子还先后多次召开局务会,专门研究部署我局公务员培训工作,并在全年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和措施。结合《公务员法》的学习,把我局今年公务员培训的重点放在安监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上,突出放在《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上,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法能力和的综合素质。
  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方面,我局认真按照区委和区政府的干部培训计划狠抓落实。在监察巡查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尽可能在人员、时间上保证学习计划得到落实。近期参加的网上培训课程及考试,我局全体干部积极挤时间,用业余时间完成了学习任务,并全部取得合格成绩。
  二、培训制度健全激励措施到位
  2007年,我局在2006年整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又专门对《人事教育管理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干部学历教育管理制度》等与公务员培训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其内容不但包括了培训学习的组织落实、培训学习内容以及学习方式和学习纪律,而且还规定要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
  我局在制度中还作出规定,鼓励干部报考成人高等学校,进行继续教育、提高素质。按照我区鼓励干部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予以学费适当比例报销的精神,我局对参加在职学习的干部按照学历管理审批程序经主管领导批准,视情况给予相应学习的时间。截止2007年11月,我局有3人参加了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培训。目前,我局有本科以上学历干部达到20人。占全局在编人数的87%。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培训工作的制度,对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此来促进公务员培训工作。
  三、2008年干部培训计划
  2008年度我局干部培训工作,按照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在2007年度干部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地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我局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我局制定的《天河区安监局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计划》,今年12月和明年上半年抓好专题学习。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购买十七大辅导读物,结合辅导读物,分五个专题对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进行学习,不断加深对十七大精神的理解。
  (二)继续抓好我局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按照市安监局有关业务知识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由我局综合法规科制定我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计划,每半年对干部的综合执法能力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成绩列入对干部的考察内容之中。鼓励局干部在业务上争先创优,从而带动全局干部钻业务、比干劲的积极性,推动和巩固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认真参加网上课程培训。网上课程内容丰富、知识全面,能帮助干部进一步扩大知识面,增强综合知识能力有很好的帮助,并且时间可以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灵活掌握。我局将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XX市公务员培训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做到每人每年完成不少于12天、总积分不少于72分的培训任务。
  (四)加强任职培训。结合人事安排,合理安排相关人员的任职培训,为第一任职需要提供能力和知识储备。
  (五)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2-22 02:56 , Processed in 0.14094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