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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非在编在岗人员(含现仍在三台服务,由省上统一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其中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能报考)。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GCD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六)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 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详见《三台县2010年上半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 面试(或专业技能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三台政务网( http://santai.my.gov.cn,下同)以及相关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三台政务网下载《三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张贴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 3.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1月15日(每日9:00--12:00、14:00--17:30),报名地点为三台县人才服务中心(潼川镇后北街老防疫站三楼,联系人:陈文萍,联系电话:0816-5282496)。 4.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已贴上照片的《三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毕业证(2010年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初核由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提交材料的真伪、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汇总后送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再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严格按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汇总后送县人事局确认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核、再核的人员,于2010年1月19日在三台政务网公布,届时不再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须于2010年1月20日--1月21日在三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比例、考试内容详见《三台县2010年上半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招聘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规、基本法律常识、哲学、政治经济学、中特理论、职业道德、公文及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县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 3.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2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成绩)加2分的政策性加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领取准考证时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送交县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县政府综合楼四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股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1:2。如遇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入围面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于2010年1月25日在三台政务网公布,届时不再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由县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广播电视台的专业技能考试由县广电局负责。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报考县广播电视台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 2.报考其他单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加分+面试成绩×30%。 3.考试总成绩将在三台政务网站上公示3天。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参加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且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阅本人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事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三台政务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纪委、县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事局共同协商确定。 九、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办理人事代理、上 编制、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5332323监督电话:0816-5333110 十一、本公告由三台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