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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一支高质量、高水平教师队伍,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专任教师、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 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4.新接收的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专任辅导员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 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报名地点:相关招聘单位办公室。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8月30日 七、学校通信地址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邮编:530006
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