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西省
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
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
警察)公告
为充实全省公安机关基层一线力量,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近期将组织全省公安派出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民警工作;
(3)直系亲属和社会主要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左、右单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6)具备拟任职位的其他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二、招考职位及要求
本次共为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3060名,具体招考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0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
山西人事人才网(
www.sxsrs.gov.cn)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10月16日
报名网址:
www.sxpta.com(山西人事考试网)
(二)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1、提交材料、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交个人信息,按网上提示的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提交材料成功后,可获得报名序号。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和上传照片次日,可登录原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07年10月30日—11月3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
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7年11月3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5层)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有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或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联系电话:0351—8780522 8780519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在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中,报考人员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依据,务必牢记。
5、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6、笔试后,对进入
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
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2008年
应届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复审。如考生提交的实际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7、凡在考试过程中有发生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8、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3: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
9、根据晋团联发[2004]3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和中青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参加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和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者,于2007年11月2日前持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和证书,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
10、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到各市公安局办理有关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可参考中国人事出版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试指导及模拟训练》和公安部政治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修订版)。
笔试时间为2007年11月4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的成绩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五、录用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1.2倍比例确定参加
体检的人选。
体检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
政审人选。
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考核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和政审。考核政审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
调剂录用
录用工作结束后,对录用名额有空缺的职位,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统一调剂录用。具体调剂方法另行确定。
七、其它
1、本次考试录用的职位全部在基层派出所,不到基层派出所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2、所有录用人员在所录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动。
3、具体工作岗位由各县人事局、公安局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照考生意向确定。
4、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试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信息等均在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山西省人事厅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