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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楼主: 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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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部招警的问题请到这里报到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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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09: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困难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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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7 12: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河南还有政法干警考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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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12:1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法律专业苦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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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18: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警察学院通知:1,所有人员暂缓离校,内招考试完成之后再离校。2,所有的管理按照在校生严格管理,近期将进行报名工作。3,所有人员要求都要参加报名(有工作可以选择不考试但必须报名)。4,需要在考试之前到工作单位报道的在系里备案之后离校。5,在此期间需要使用双证的,在系里开证明,双证于考试结束之后发放。七月四号到五号,考行测 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按成绩安排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职位,便利公民考试!河南竟然内招,公然违反全国人大制定的公务员法。在当前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职业岗位如此敏感,还能内招吗?改革30年以来,公务员都是面向社会公开职位召考,内招并且不设开考比例,对社会考生公平吗,河南这是唱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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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18: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招录机关应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不是便利警校生报考,你可以在职位设置上按75%面向公安专业,25%面向其他专业,前提是面向社会和公民,才算公平。警校也有不合格的学生。内部招考,不设比例,这是依法行政吗?是不是以后司法机关只招司法警校生,教师只要师范生,各行都垄断职位呢?内招是公然挑战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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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21: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行为准则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任何部门,机关都要遵守,一言代法,文件代法,是法治的退步,不是依法治国。
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招录机关应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然而,几个部委文件明确,以后招警从公安院校内招,并且不设比例,面向社会招考设比例,警校就不设比例?到底是人大的法律效力高,还是部委的文件通知大,文件大于法是中国的怪病,这个问题估计不久之后,全国立志从警的同学都会讨论。热爱公安工作说明社会正义是青年守望的。特别是警察处于社会舆论焦点的今天,爱警追警从警是国家安危大事。不容马虎!毕竟刀把子不是在警校毕业还没打过30发子弹,散打不如专业队的警校生能担当的,还要招警录用后的强化训练和服从警纪的养成培训。国家安危需要的是事业型,热爱型的年青人,不是培养垄断职业、特殊职业的警校人。按部委文件类推,以前公平的社会招考,在不久的讲来,都会变成行业垄断,司法机关以后只招司法警校生,公安院校不能来报名,教师只能师范生,其他一律免谈,公平,公开,公正在这种思维下将会迷失方向,特别是在职业岗位如此敏感的问题上,不慎重,会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请问三部委局,人大通过的法律需要遵从吗?你们制定文件时,论证过法律效力吗?在西方,警校只是职业培训,而不是学历教育。警察都是从大学生中录取,再送警校专业培训,改革30年来,我国坚持了这个做法,实践效果非常好!应坚持下去,不能朝三暮四。
所以,在公务员法的框架内,部委应公开设置职位,设置专业,面向社会,保障公民参考!垄断设考,不设比例,内部招录,损害的将会是党和国家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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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08:4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还有政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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