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自学考试毕业条件和毕业时间 1、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 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 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 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公共政治课的免考 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的各类高校其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① 已学过“哲学”或“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② 已学过“政治经济学”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4、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① 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的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免考“高等数学(二)”必须有相应的“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两门课程的考试合格成绩);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
②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课程。
③ 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④ 各类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⑤ 各类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课程;理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普通物理”、“大学物理”、“物理”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课程。
5、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① 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历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②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 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③ 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④ 取得公共关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公共关系学”课程;取得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市场营销学”课程等,其它类似问题仿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