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本次招聘按职位报名。招聘过程中均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95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在职人员同时应提供所要求的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本人填写《博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
国家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和2006年下派到焦作市各县市区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考核合格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参加此次考试,笔试成绩加3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将不再受理。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应于2008年12月13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所报考职位应掌握的相关知识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上通知时间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答辩、说课试讲、试播试镜等方式进行。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人体检不合格,按职位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报考农村教师者,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报考其他单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县人事局下发聘用文件(其中聘用到农村小学、乡镇卫生院和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进行二级分配聘用到具体用人单位)。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原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