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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144名,具体单位、名额和职位详见附件1《桐柏县2012年事业单位拟招聘职位专业分类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高等院校毕业的桐柏籍(桐柏生源;父母或夫妻一方是桐柏县的)应往届毕业生;
2、已到桐柏县报到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3、在桐柏县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和卫生“51111”工程人员;
4、桐柏县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财政全供单位人员除外)。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桐柏网、桐柏电视台、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的专业类别、数额、报考的范围和对象、资格和条件、招聘程序和步骤。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按专业类别、学历进行选择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信息采集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时须持:
①未就业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②在职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所在单位现实表现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与桐柏籍人员结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籍证明。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012年7月31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桐柏县人才交流中心
3、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对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核、认定相关证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人员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4、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组织、异地命题、异地改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笔试结束后,依据实际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桐柏网(网址:http://tongbai.nynews.gov.cn/)和县人才交流中心公布。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考官根据应试者的综合表现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开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在桐柏网和县人才交流中心公布。
6、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分专业类别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桐柏网和县人才交流中心公布。
7、考察和公示。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座谈、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因考察对象确有问题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桐柏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8、聘用。公示无误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岗位等级、人事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等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2、有关要求。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纪检、监察、人社、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考试关、体检关、政审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桐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桐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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