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604|回复: 0
收起左侧

[技巧交流] 事业单位考试2014申论热点:井盖变身“陷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13 16: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事业单位考试2014申论热点:井盖变身“陷阱”
【导语】井盖,在城镇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过往行人对它们几近熟视无睹,几乎没有人为它们驻足停留。可是。当井盖变身“陷阱”之时,我们不得不对此特别关注。
【背景链接】
雨果曾说过“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那么下水道上的井盖更是考验智慧和良心的一个标准。长沙女孩落井失踪后,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勾起了以往的回忆,近几年几乎每年都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小小一个井盖,却频频“吞噬”生命,留给我们一个大大的问号。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过程中,绝不能忽视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细节问题,这是一个城市是否人性化,是否适宜居住,是否能“让生活更美好”的体现。拧紧井盖,就是这种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生活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都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项的缺失,都可能影响这个城市的形象。
其一,城市管理者严重失职。多年来,井盖的规范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只是“纸上谈兵”,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管理者简化作业程序,减少检查频次,为安全隐患埋下滋生的土壤。
其二,井盖监管存在盲区。城市公共设备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主要原因是存在监管盲区。城市、乡镇道路上那无数个井盖,其产权涉及市政、消防、园林等多家单位,但是每个井盖的归属单位却划分不明确,更别说对损坏的井盖及时补换了。这一起起血的教训应该为相关部门敲响警钟,及时将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提高监管效力。
其三,“偷盗井盖”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政府对废品回收站的监管缺失,不起眼的小小井盖从偷盗到销赃“一条龙”来得畅通无阻,让偷盗者变得有恃无恐。于此同时,这些为一己私利弃他人生命于不顾的人并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
其四,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井盖之所以长期存在,一方面是井盖属于多头管理,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到管理部门,且相互推诿扯皮;另一方面是职能部门联动反应不快,尚未形成快速应急和处置机制。这些年我们在城市管理上也出台了不少应急措施,层层建立了联动机制,遗憾的是小到井盖的更换,大到施工工地的管理,但是缺乏明晰的管理职责、健全的应急措施。
其五,井盖的安装存在缺陷。城市下水道井盖都是直接盖在下水道口上,井盖与下水道口之间并没有固定的连接措施。这种连接方式虽然便于安装维护,但存在的缺陷也显而易见。只要有力气,就能将井盖拿走,城市下水道井盖常常被盗,与这种无固定措施的安装方式密切相关。同样,当城市遭遇暴雨,没有固定措施的井盖也容易被水流冲走。此时,如果没有醒目的警示,失去井盖的下水道就成了一个个令人防不胜防的夺命陷阱。
措施:
对此,建议:
一是必须强化管理。要真正将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使每个环节都有专管之人、每个人都有专管之责。在井盖上或旁边标识所属单位、编号等基本信息,使公众发现隐患后能在第一时间找到相关部门检修。
二是提升城市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多一份细心,少一份马虎,多一点未雨绸缪,少一点粗枝大叶,真正承担起“以人为本”的工作职责。
三是必须制度规范。应该制定一套部门一致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来规范对窨井的管理。窨井可以设在丢失后应该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对损坏、偷盗井盖行为人要从严处罚。
四是必须加强防护。做到让井盖做到偷不走、井盖无销路、井盖安装防坠网等防护装置,避免因井盖丢失或损坏造成事故、灾难。尽快制造出起能够防偷盗、防坠落、防移位、防震响、防跳动并符合专业标准的井盖,加强对收费站的监管,让井盖无销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7 13:06 , Processed in 0.14971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