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609|回复: 0
收起左侧

[招考公告] 郑州市商务局局属单位招聘企业聘用身份工作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13 11: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满足商务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郑州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企业聘用身份工作人员,为市商务局局属3家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派遣。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4人;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郑州市支会3人;
  3.市政府外商投诉中心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经济类专业,郑州市常住户口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发布公告:自 2014 年3月7日起,在郑州人才网、郑州市商务局网站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14年3 月7日—2014年3 月18日(上午 8:30——11:30,下午15:00—18:30)。
  3.报名地点:秦岭路陇海路人才大厦601室。
  4.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A4纸规格),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两张粘贴于报名表上),填写《郑州市商务局局属单位招聘企业聘用身份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填写)。
  (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
  (3)报考人员只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 魏老师 0371-67887901。
  (二)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学历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试有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对聘用人员采取企业化外包管理模式。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由郑州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每年度将对聘用人员表现情况进行岗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每月2200元左右水平发放(不含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招聘单位按照相关标准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基本保险;工资待遇若有调整按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及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通知事项均在郑州市商务局网站公布。凡未遵循有关通知要求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有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4年3月7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6 01:20 , Processed in 0.13969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