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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 教育发展的步伐,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实现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2013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共118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 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普通高中学校教师9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名(其中实际操作指导教师2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5名,幼儿园保育员5名,特殊教育(启智学校)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学历和专业要求。 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学校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乐昌一中限招“211工程”或“985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类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实际操作指导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 经验。专业对口。 小学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乐昌教师进修学校中师部乐昌籍1995年、1996年国家任务招收录取的毕业生,其学历可放宽到中师毕业),专业对口。 启智学校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取得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学前)教育专业。 幼儿园保育园:取得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技能 培训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幼儿教育、音乐(舞蹈、表演)、医疗护理专业全日制 毕业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岁,经考核,优先聘用。 3.户籍要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户籍不限,幼儿园教师(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及保育员限招乐昌户籍。入户乐昌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前。 (三)招聘方式 1.根据学校 编制和实际学科需求情况,实行定向招聘。 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21日 (三)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楼)。 (四)联系电话: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63073(张老师)、5569052(邓老师、罗老师)。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以下有效证件: 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3年 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保育员需取得保育员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鉴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张; 3.缴交报名费110元。 凡发现毕业生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一律不予报名。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31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卫生公共知识、校园安全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以及仪表气质和思维反应能力。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招考高中教师,说高中相关学科内容;招考初中教师,说初中的相关学科内容;招考小学教师,说小学相关学科内容;招考幼儿园教师,说幼儿园相关学科内容。 (3)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专业、中职学校实操指导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除进行说课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4)招聘幼儿园保育员的面试,以现场交流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幼儿教育和幼儿学生的基本认识、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技能以及幼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 七、计分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②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③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 体检和 政审。 3.考生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类考生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专业和中职学校实操指导教师以及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的考生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面试分中,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交流和实际操作)分各占30%。 4.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供养,使用事业编制,核定教师岗位(幼儿园保育员核定工勤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办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精神,特殊教育教育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30%)。 九、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面向社会,同时向高等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报考工作由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由毕业生持有效证件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 3.笔试。 4.面试。 5.体检和政审。体检对象按同一职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2011〕134号)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审由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6.录用。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职位与学科(专业)排名顺序,对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时,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能录用。综合成绩相同的,文化类考生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加试专业技能的考生以专业技能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 7.公示。聘用结果通过乐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市监察局0751-5552532 市人社局0751-5571150 市教育局0751-5567930 8.聘用。被正式录用人员,须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学校报到,未按期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各专业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该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确定。 十、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楼)。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乐昌市教育局\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