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比例。报名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部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开考后,各轮考试(笔试和面试)因缺考导致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均有效。但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聘形成竞争岗位的最低录取线。否则不予聘用。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1科,为《事业单位公共知识》。笔试时间:2011年5月7日,上午9:00—10:30。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5月6日下午6:00前到西充县人才交流中心(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楼6楼)领取准考证。考试的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岗位人数1:3(降低比例开考的,按降低比例确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因分数(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相同而影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时,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按考试进度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另行通知。
(三)计分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70%和30%计入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并按考试进度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上公布。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30%。
(一)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对象,因考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而影响招聘人员取舍时,将本次公招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和考核对象;若笔试成绩再相同时,将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并维持其体检结果(结论)。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资格复审)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和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与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与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等媒体进行公示。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而空出的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批办理上编、签订聘用合同、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新招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二)公示期有群众真实姓名反映不符合条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2011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考试、体检与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定用人协议,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后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因特殊情况,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县人社局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时间起,1个月未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拉通报名招聘的乡镇初中、乡镇小学、乡镇音体美教师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
(六)由于拟聘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空出的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考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比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中考聘到边远乡镇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间享受同学历人员定级工资标准。
七、其他规定。被聘人员交流需在工作岗位服务满五年以上。
八、考聘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考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九、注意事项。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同时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通知(如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均提前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西充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