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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2013年云南省文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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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22: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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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文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文山市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0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三七之乡网)(www.37.gov.cn)
二、招聘方式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实行全州统一笔试,分级面试的方式进行。文山市采取笔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三种方式招聘。其中:教育系统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招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除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岗位(代码为26211701、26211702)采取现场报名外,其他岗位均参加网络报名。
(二)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3:00。网络交费时间: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4日23: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3年6月11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科打印。
(四)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凤凰路市军供大厦4楼)。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两张、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不收取报名费。
四、考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时间及内容:全州统一为2013年6月22日。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笔试复习教材《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指导用书(2013年版)》可到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果园街35号)和文山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购买。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文山人社网和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教育系统岗位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8:0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文山市第五小学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考察应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沟通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岗位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8:30至面试结束(视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天数)。
2.面试地点:文山市盘龙体育城综合馆二楼
3.面试程序: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才能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考生考试完毕,考官当场打分,现场亮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因考生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由主考官临时命题(同一命题),考生即兴完成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
初试:基本功(形体、软开度)和自选舞蹈表演(5分钟以内,舞种不限)。复试:基本功(形体、软开度)、自选舞蹈表演(5分钟以内,舞种不限)、舞蹈技巧、舞蹈动作模仿、即兴舞蹈表演、短文朗诵。
5.注意事项
(1)应试者请于2013年7月22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科领取准考证;
(2)考生自备服装、道具(剧目表演)及音乐CD盘,在考试中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负责;
(3)考前30分钟,由纪检人员抽签决定即兴舞蹈表演和短文朗诵的面试内容;同时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决定考试顺序,考生在候考室候考;
(4)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考生依次进行考试;
(5)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复表演。
(三)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州人社局待笔试结束后综合确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及以上。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四)面试考官组成: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库由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面试前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用人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3人。
(五)综合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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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60%。
2.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
3.只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1.笔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和网络后台人工审核相结合,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来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后台人工审核只针对在“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的专业”的考生进行。
2.只面试的岗位: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或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凤凰路市军供大厦4楼),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本人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中专学历的国民教育毕业生请到文山州教育局出具相关学历证明。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人社局实施,于8月15日前完成。
(一)确定人选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
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按面试、综合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只笔试的岗位,按综合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与主管部门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组织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一)市人社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州人社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文山市人社局将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凭州人社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有异议而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和部门,州人社局将做出宣布无效和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州,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为严肃考风考纪,在整个招聘工作中,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未尽事宜详见《201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2127335
咨询电话:0876-2629229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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