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一、招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2013年全日制高校、中等专业学校 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 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4月22日至1995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护理专业岗位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岗位的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医技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4日。 (二)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或所在院系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在职人员须由所在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其本人身份、现实表现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证明。 (四)报名资格审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本人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五)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者须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3年5月2日—3日下午18: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报名收费单到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领取。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确属特殊职位或紧缺专业,须报经区人社局批准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技能操作知识》为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 《专业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 《技能操作知识》:按报考职位分临床(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医技三类进行技能考试。 (三)考试时间:2013年5月5日。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政策性加分 参 加国家、省 “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在折合后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 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 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 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公共科目笔 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 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照顾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 +《专业基础知识》成绩×80%)+政策性加分〕×70%+《技能操作知识》成绩×30%。 笔试科目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于2013年5月10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3年5月13日16:00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和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3年5月15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对未形成竞争岗位进入 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达到形成竞争同类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名额和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操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中报考资阳市雁江区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按报考者所报岗位(专业)编码全区统一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按照2010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中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的考生按所报岗位编码公布的招聘单位和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自愿选择聘用单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或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为一批,递补人员为一批,应届毕业生为一批),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 由本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且责任一律自负。被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不予聘用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编码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只进行一次。 在公招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主考机关将公布监督电话,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215776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 028-26243392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028-26216000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 2.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