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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2013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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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11: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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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规定,2013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岗位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县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内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相应岗位,但必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区直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1:00。
查询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8:30。
缴费时间:2013年4月14日14:00-4月17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4月19日14:00-4月21日8:30。
报名网址:http://www.zfrs.gov.cn(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新一代身份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后至4月17日17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7日17:00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4月17日17:00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4月14日14时至4月17日17时登录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17时前,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4月14日-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楼619室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驻烟台市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迁入户口所在地(指烟台市区,下同)区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
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芝罘区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所有拥有两个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其中,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材料提供方式按招聘办公室规定执行,并按期公示),不服从调剂的,办理退费手续,取消考试资格。
符合加分的人员携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到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芝罘区华茂街30号)北楼人才市场三楼办理加分手续,有关材料包括: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区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其他加分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岗位,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调剂到未取消计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或相同用人单位的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按规定实施加分
5、笔试准考证打印。请于4月19日14:00-4月21日8:30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入口选择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
8:00—9:30卫生法律法规(医务类)
综合知识(其他类)
10:10—12:10公共基础知识(医务类)
公文写作(其他类)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医务类专业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其他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两科。按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公文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查询,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前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审查要求请于笔试成绩公布24小时后登陆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查询。
(二)具体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大学本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7年制研究生除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材料(详见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出具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或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专业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除岗位另有规定外,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上述规定处理)。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查人事档案或有关材料后,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在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多个单位合并招聘的同类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聘用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自选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待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应聘人员未能按期毕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原因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23629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frs.gov.cn)或芝罘区政府网(www.zhifu.gov.cn)
附件一:《2013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专业指导目录》(点击下载)
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


http://www.zhifu.gov.cn/cn/zhengwu/index_zfxwshow.jsp?id=31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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