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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职位、专业要求及名额 遴选职位为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机关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共7名,专业不限。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现职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检两院,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2011年2月28日前参加工作);
6、省选调生需在基层任职满3年(截止至2009年度省选调生);
7、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3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3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遴选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3月 5日17:00期间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3年3月21日9:00至 3月23日9:0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6、本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遴选资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市情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当地公务员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市纪委干部室进行面试确认,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确认的时间由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 面试成绩×2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严格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者办理调动手续,不称职者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要求
在整个遴选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市纪委干部室咨询电话:8269707
中共周口市纪委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监察局 周口市预防腐败局 2013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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