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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外资管理辅助服务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商务管理、经济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及相关专业毕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佛山户籍,男女不限。 3、有较好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善于沟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 三、聘用方式 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事项: (1)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 教育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506室)。 (3)联系电话:83323209、83808076,传真:83323209、83355269。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教育科通知具体 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3、考试事项: (1)笔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进 行测试。 (2) 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总体评价。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薪酬按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府[2008]57号)文件执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附件: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辅助聘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