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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面试热点预测:局长劝人文明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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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9 1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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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材料】
  在江夏区纸坊街的中百仓储路口、金鸿酒店路口等9个繁华路口,江夏工商分局70余人,佩戴红绶带、红袖标当起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
  “红灯时不能通过人行横道,请您等一下好吗?”在江夏文明路上,志愿者罗仁会礼貌地拦住两位女士,在他的劝说下,两位女士退回路旁耐心地等待红灯。大多数市民都能积极配合志愿者的工作,但也存在少数不和谐声音。
  在江夏复江道上,局长陈培拦住一位想与汽车抢时间,推着婴儿车横穿马路的女士,却被该女士在手上响亮地打了一巴掌。陈培进一步解释,“文明过马路不但是市民的基本素质,也是为了自身的安全……”不料该女士抛了一个白眼,并丢下一句“鬼做”。
  陈培说出自己的感受:“市民的不理解可以接受,文明创建活动只有长期坚持下去,才能消除‘作秀’的质疑。要通过我们的一点努力,让更多人参与进来。”
  江夏工商分局70余人,当起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
  【试题预测】
  题目:近天,武汉江夏工商分局局长陈培在劝阻一位横穿马路的女士时,不仅被对方打了响亮的一巴掌,并被其称为作秀。江夏工商分局70余人,佩戴红绶带、红袖标当起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请谈一下你的看法?
  【答题思路】
  学会用辩证分析的方法,从不同角度,指出社会现象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此类试题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切忌视角单一。
  【参考答案】
  这是令人尴尬的场景,局长劝市民文明过马路,却遭遇一巴掌,尽管只是打在手上,却也折射出文明素质的低下。毕竟,局长是好心好意劝你,也是为了你好,如果硬要横穿马路,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必然是你。横穿马路不可能总是碰到好运气,这个意义上说,劝人文明过马路却遭遇被骂“作秀”的局长是令人同情的。
  局长劝人文明过马路的行为当然值得肯定。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局长的行为还真有“作秀”的成分。因为这是个工作日,局长和工商局工作人员,不是在自己的岗位上,而是在大街上,这显然不是工商局工作人员所应该做的事。那么多人出来,本职工作谁来做?老百姓来办事,难道要让其到大街上找人?
  工商局工作人员佩戴红绶带、红袖标当起志愿者,参与“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这是好事,但却不能挤占上班时间。在我看来,可能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工商局出动那么多人,搞次活动。以图媒体上有人影,也算是完成了某种“政治任务”,如果真的是如此,则完全是“作秀”无疑。其实,任何市民都可以看出,工作时间当志愿者的局长,不可能不是“作秀”。如果工商局长真的想当志愿者,无妨利用下班时间,长期坚持下去。请问,这位局长能做到吗?
  局长劝人文明过马路被斥“作秀”,固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劝人文明过马路不仅需要长久坚持,更不能以“作秀”的行动来劝人文明,这就像是自己本身不文明,岂能让别人文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局长的劝人文明过马路有多“作秀”,难道不明了吗?因此,“作秀”式劝人文明,其效果必然是适得其反。
  “作秀”和“做事”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究竟是一次性的偶然举动,还是制度化的必然要求。如果领导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地慰问干警或充当志愿者,那事情本身不过是一个“道具”,真正需要被凸显的是领导多么深入基层、体恤下属,而不是事情本身受到应有重视。而如果这是制度化的要求,即便一时半会儿公众不理解,可“秀”得时间长了,大家也就不认为是“秀”了。
发表于 2010-8-29 17: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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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9 22: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2 04: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局领导在马路口劝阻行人不违规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起到宣传教育民众遵守交通的好习惯的作用,但是我们不难发现,民众对此反应不一,可能有好有坏,作秀等言论的流传,是值得工商局职员们反思的。不难发现,工商局领导们利用上班时间做助人为乐的事情不为人所接受,显然有悖于公务员政治思想的基本要求。一切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工商局领导在其位不谋其职,在不合适的时间做出了不合适的事情,虽然为人民服务的目的都是殊途同归,但是具体到工作效果上确实不一致的,所以工商局领导的做法值得商榷。在遭到群众质疑声一片现实情况下,工商局领导应立即发表声明功能公开向民众澄清事实,是错的,坚决改!该发扬的继续发扬!助人为乐本来是一件好事···
(说句实话,这是一篇什么材料,好像感觉问题都没有,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希望杨帆同志能注意。)
发表于 2010-9-2 04: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篇面试题目吗?搞不清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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