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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修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其中:高中(职教中心)13名,初中25名,小学22名。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2010年8月16日。以下为焦作修武县招聘简章: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文件)要求,经焦作市编办、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60名。其中:
1、高中(职教中心)13名: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1名、地理3名、历史1名、政治1名、纺织3名。
2、初中25名: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2名、历史2名、政治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3、小学22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体育2名、音乐3名、美术2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语言障碍;
3、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纺织专业(职教中心)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对应,如教师资格证与学历证书专业不一致的,可选择与本人学历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任一相符的专业报考。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2010年8月1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
3、报名办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应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12元)。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最低比例为3:1,对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所报层次各个专业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该岗位入围面试的分数线;面试结束后,以所报层次各专业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该岗位入围体检的分数线。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0年8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00)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事窗口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21日。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等。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加2分计算。如本人要求参加笔试,成绩按笔试实际成绩计算。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基层任职两年以上且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加分人员情况于8月17日——8月20日公示)。
笔试结束后,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纪检委、县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层次分专业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层次分专业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部门到县编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它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县教育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编制。
五、纪律
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出现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报考者提拱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宜可登陆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纵英才网站、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391——7118607
监督电话:0391——71922927188212
修武县人事局
2010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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