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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驻马店市正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40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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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12: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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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实际,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见附件1)。
一、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条件参照《201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07、2008、2009、2010年毕业的专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不限户籍或生源);

5、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信息资料将不得修改。2010年5月25日进行信息确认,未经信息确认者视同放弃报名。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联系电话:03968922256,03968930687。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的就业协议书、所在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各2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6张(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报名时填写《河南省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费。河南籍省外院校考生须注册后方能报考(见附件3)。

(四)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进行调整。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10年6月2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7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下发的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关于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的精神,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3分(正阳范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当拟聘用职位比例出现1:1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

面试方案由人事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201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复查工作。合格者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简章由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正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报名地点、电话
县人民医院(12) 111 护理 10 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专科以上(不含3+2) 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护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03968922256,03968930687
112 药学 2 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县中医院(11) 121 护理 6 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2 医学检验 2 不限 2007、2008、2009、2010年未就业毕业生   
123 麻醉 2 不限   
124 药学 1 不限   
县第二人民医院(6) 131 临床医学 4 不限   
132 中医针灸推拿 1 不限 男性
133 眼耳鼻咽喉 1 不限   
县疾病防控中心(2) 141 医学检验 1 不限   
142 医学影像 1 不限 女性
县妇幼保健院(9) 151 临床医学 2 不限   
152 医学影像 1 不限   
153 医学检验 2 不限   
154 护理 4 专科以上 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河南籍省外院校需到省就业办注册


一、注册应注意事项:
   1、带《毕业证》原件

   2、带《就业报到证》原件
   3、带《户口迁移证》原件(落过户的,携带落户后的户口本原件)

   4、带协议书原件

   5、超过择业期的考生需提供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注册地点:
河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

(河南日报报业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371-65795070

 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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