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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招聘] 浙江省遂昌县2010年招聘58名新教师、校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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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09: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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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具体的招聘层次、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表1,请登陆“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2、遂昌籍(含:遂昌户籍、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校医职位的考生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不作要求)。
3、现服务于我县的大学生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5年4月27日至1992年4月27日期间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对口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和校医不作要求)。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和专业限制;第一批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专业可放宽到学科大类(文科类和理工类)。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遂昌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
3、报名时所带证件: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户籍证明等有关证件。
(2)历届毕业生: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
(3)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志愿者服务证明。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领取地点: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2)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遂昌三中(遂昌县妙高镇东街109号)。
(4)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30%、学科专业知识70%(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教材教法等);汽车修理、电子商务、旅游类只考学科专业知识;校医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等知识。报考中、小学音乐、美术岗位的,相同学科采用同一专业试卷。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招聘岗位在4名以上(含4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在3名以下(含3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4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比例不足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以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汽车修理、电子商务以技能操作形式进行;旅游、校医以回答问题形式进行;其它学科以说课形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分学科按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以体检单位的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如果递补人员分数悬殊较大(比体检分数线低5分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名额。
(四)聘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录用后在指定的学校范围内通过学校与新教师双向选择进行聘用。
四、注意事项:
1、2010年录用的新教师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五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历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
2、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3、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5、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专业对口的岗位。
6、在双向选择时未被学校聘用,又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7、未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8、2010年招聘的新教师需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还需取得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招聘的校医需在两年内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举报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察局:(0578)8123914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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