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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系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 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 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GCD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四)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招聘条件 | 化学仪器检定 | 1 | 全日制硕士 | 1、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化学工程专业毕业; 3、宁波大市户籍; 4、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日~24日。 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近三年拍摄的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二张、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工作业绩(附著作、论文、获奖成果等清单)。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函报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王隘路28号本院行政事务部 邮编:315041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574-87835075 2、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29日。 主管部门及组织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和 面试(口头表达能力)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网上公布,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须在面试之前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考试总成绩为笔试(50%)成绩和面试(50%)成绩的总和。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国家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质监局核准,将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户籍以报名起始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09年12月底。 (三)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未尽事项按《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执行。 (五)监督电话:0574-87841720。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