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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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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0: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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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财政、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部门的相互监督。
(三)统考择优。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这个计划好像07年就开始起草了,但是一直没有执行,只有部分地方进行了试点,因为他要牵涉到很多部门的协调问题,但是警院改革这个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主流。
二、关于试点班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研究生教育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不包括法警),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直接分了:专科教育、 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感觉还算合理,这里还照顾了原来的中专毕业的警院生。
三、关于试点院校、招录数量和培养方向
2009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25050人,面向拟退役士兵招录3000人,面向已退役士兵招录5396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等招录16654人。其中,法院系统2000人,检察系统2000人,公安系统18000人,司法行政系统305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 67所院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470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8879人,其中双语本科生 387 人。专科生 14701人,其中双语专科生195人。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
招生人数之多,招生规模之大,这个是全国统一招生的,在招警史上尚属首例。
四、关于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试点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其中,面向拟退役士兵的专科试点班主要从驻艰苦地区部队及特种作战、野战侦察、海军陆战、特警、内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选拔招录。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当地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除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一般不做专业限制。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发表于 2009-7-2 10: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专科毕业的报哪个层次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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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0: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限制户口吗、、、、、、、、、、、、、、
发表于 2009-7-2 10: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卡定25岁的年龄问题、、、、、、、、、、、、、
发表于 2009-7-2 1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科毕业生报本科还是研究生啊??
很迷茫,还请高人解答
发表于 2009-7-2 10: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知道年龄的问题
发表于 2009-7-2 10: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还放在原学校未动,要不就不成应届的了
发表于 2009-7-2 10: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是不是同步进行呀!
发表于 2009-7-2 10: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除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一般不做专业限制。
! o/b]
发表于 2009-7-2 10: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年龄是不是所有的都要求25周岁以下呀
发表于 2009-7-2 10: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放在学校也不算应届生。这个我咨询了
发表于 2009-7-2 10: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服务五年方可交流啊!!
发表于 2009-7-2 10: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年眨眼功夫就过去了,为了理想中的职业,值!
发表于 2009-7-2 1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在纳闷捏``

大专毕业的非警校生,是报哪个?

是专科以上学历起点的那个还是高中以上学历起点的..还是两个都可以报??
发表于 2009-7-2 10: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专科毕业的应该属于第二个层次,大专三年已经修完了,该升本了吧!也就是说大专考进去修本科课程,两年以后合格的颁发本科证及学士学位;学历不够专科的考进去修的是大专课程,合格以后颁发大专证。。。。第二层次的考行测,申论,民法学。。。【这是我个人感觉,意见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09-7-2 11: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R:cry
发表于 2009-7-2 11: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详细啊。。。。。。

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
发表于 2009-7-2 11: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是统招的吗?
发表于 2009-7-2 12: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
发表于 2009-7-2 14: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不成;obiaoqing056
发表于 2009-7-2 15: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09年警校大专毕业的应该考民法还是文综啊?


发表于 2009-7-2 16: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不明白
发表于 2009-7-2 18: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07年警校毕业的能报不?
发表于 2009-7-2 18: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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