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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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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18: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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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进行收容教育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8: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可以!!那就是教材上描述的不严密。
。。。。根据上述规定,收容教育的对象是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年满16岁)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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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0 18: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教材估计一样 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公安部政治部编 的那个小蓝皮
那句话是在上面第三段最后。
我仔细领会了下教材的意思感觉应该可以收容教育
发表于 2009-2-20 18: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容教育的对象是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年满16岁)的行为人。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2-20 18: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2-20 20: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学的是绿皮的书,我看是不满14周岁不能收容教育啊
发表于 2009-2-20 23: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p326绿皮书和蓝皮书这个地方的内容差别这么大么???赶紧确认一下  。。。。
发表于 2009-2-20 23: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满14才不进行收容教育
发表于 2009-2-21 00: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可是我的书怎么是黑皮的?:p312
发表于 2009-2-21 09: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年龄不满14周岁的 不予收容教育
发表于 2009-2-22 00: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和蓝都是不满14
建议买正版
以教材为主
 楼主| 发表于 2009-2-22 11: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他什么颜色皮呢 知识不错就好
发表于 2009-2-23 13: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满十四了
发表于 2009-2-23 17: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容教育的对象是卖淫、嫖娼人员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给予的行政强制措施,对予卖淫嫖娼人员之所以没有给予年龄的限制是因为卖淫嫖娼的人员可能分十四周岁以下,十四--十八周岁,成年人。治安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可以不给予收容教育,有必要的时候可以给以收容教育。十四周岁--十六周岁之间实施卖淫嫖娼行为的应给予收容教育,收容教育规定的是六个月--2年的收容教育期,在教育期间接受教育了可以提前解除教育,但是实际的教育前限必须达到处罚是定的教育期限的1/2,。劳动教养规定的是卖淫嫖娼人员受治安处罚之后受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的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应给予劳动教养。不满十六周岁的再实施卖淫嫖娼行为的也就是说再犯,都不能实施劳动教养,应给予收容教育。
发表于 2009-2-23 17: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满十四周岁的可以不给予收容教育。并不是说不能给以收容教育,在不满十四周岁的行为人实施卖淫嫖娼数次的,应该给予收容教育。
发表于 2009-2-23 17: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容教育的对象是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年满16岁)的行为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2-24 10: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满十四周岁的可以不给予收容教育。并不是说不能给以收容教育,在不满十四周岁的行为人实施卖淫嫖娼数次的,应该给予收容教育。
毋庸置疑 发表于 2009-2-23 17:45


对 我也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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