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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编委批准,郎溪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学位)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前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2年郎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 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 面试、 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查)、确定拟聘对象并予公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 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63-703101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没有教师资格的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调整到非教学岗位工作。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2年应届毕业生到2012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郎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用A4纸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每科45元,共计90元/人。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因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8日前到县教体局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 (4)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 (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为准,相关内容在报名时现场告知发放。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8∶00─10∶00《综合知识》,10∶3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各位考生于8月13日至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4)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3︰7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5)设定笔试合成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级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 2、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试讲(无生讲课)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法计分,其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考官组成员均为外地考官。 3、总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县人社局和教体局成立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五)公示:招聘每个环节均在郎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其中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总成绩组织选择单位和专业岗位,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定岗后的用人报告,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及以上),并办理聘用等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相关要求 本 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 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郎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郎溪县教体局 0563----7031010 郎溪县人社局 0563----7026693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6267。 附: 1、2012年郎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12年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