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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新县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清新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4日至7月9日(法定休息日不办理报名),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清新县卫生局人事股(广东省清新县县城玄真路17号303室)。 电话:0763—5819923。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者自愿报考,经笔试、 面试(操作考核)、 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综合知识。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法规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行政文秘人员:文秘综合知识。 主要考核应聘者文秘专业知识和秘书实务知识。 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2年8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20日前在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县人社局)网、清新县卫生局网上公布,并在清新县卫生局张榜。 3、地点:清新县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太和洞公园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面试(操作考核)内容: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本操作、临床应变、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情况。 (2)行政文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安排及考官产生办法将于面试前在清新县卫生局网上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予以录用。 若同一职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通知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8个工作日内发出。体检在清新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或毕业后在社会上)的表现情况,其中的国有事企业单位在职人员考核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新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清新县人社局网、清新县卫生局网上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县卫生局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 可以不予录取已公示人员。 六、录取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新县卫生局负责,清新县人社局履行监管职责。 (二)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清新县卫生局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县卫生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 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须于报名截 止日期前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到清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 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 符合《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有关规定,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县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府〔2010〕59号执行。即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县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清新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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