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图教育 发表于 2012-2-28 12:40:45

2012年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招聘简章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招聘工作。现发布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
    具有洛阳市(含八县、一市和吉利区)户口,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共招聘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587人,其中:男性499人,女性88人。
    三、岗位职责
    在洛阳市城市区(不含吉利区)社区协助社区民警履行相关职责。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自愿从事社区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后至1994年2月1日前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带翅膀的鱼 发表于 2012-2-28 13:38:05

哎 与咱还是没关系啊 等待啊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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