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12-14 19:45:30

许昌市公选高层次人才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工作,进一步核实考生资格条件,根据《许昌市公开选拔高层次人才公选公告》,现就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对象
  本次公选面试初步定于2011年12月24日、25日进行(具体安排详见《2011年许昌市公开选拔高层次人才面试通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其对象为:《许昌市公选进入资格复审阶段人员笔试成绩公告》中的考生和递补考生(报考市旅游局副局长、商务局副局长职位的考生需英语口试合格),以及报考科级及以下职位的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提供“复审证明材料”和“面试确认信”。
  (一)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考副县级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资格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
  2、报考科级及以下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2011年年底前毕业生(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需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资料。
  (2)2012年毕业生(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需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入学及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招生就业管理部门公章)等资料。
  在报名阶段已提供有关材料的考生不再重复提供,未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二)面试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在面试前,需按照时间要求向许昌市公选办发送“面试确认信”, 面试确认信的格式为:
  面试确认信  考生姓名:……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
  我承诺本人的报名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并将按时参加本次公选面试。
  考生签名:……  2011年12月××日  三、提供材料的方式
  1、本市考生由单位负责统一报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隶属于市直单位的,由市直单位党办或人事部门统一报送;隶属于县(市、区)、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的,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局或党办)统一报送(地址:许昌迎宾馆C座508、509房间)。
  2、市外考生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传真至许昌市公选办(传真电话:0374-2982506、2982510、2982512),或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许昌市公选办电子邮箱(xcsgxb@126.com),或将材料复印件特快专递至许昌市公选办考务组(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许昌迎宾馆C座508房间,电话0374-2982508,邮编:461000)。
  四、提供材料的时间
  考生应于12月18日18点前将复审材料和面试确认信送至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至许昌市公选办。
  五、有关要求
  1、请进入复审阶段的考生按照要求和时限,及时提供复审材料和“面试确认信”。考生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注明本人的报名序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
  2、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限(2011年12月18日18点前)提供复审材料、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3、在进行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由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外国留学生须出具由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由考察组人员核实。如有伪造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
  4、咨询复审相关事宜,请查询许昌公选网或拨打许昌市公选办咨询电话:0374-2982508、2982509。
  许昌市公选办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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